安全是学习、生活的前提和根本,为确保我校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特制定《莲花中学学生安全公约》,请全体同学遵照执行:
1、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参加校内外所有教育教学活动时,同学们必须听从老师安排,落实安全措施,珍惜生命,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
2、交通安全。注意乘车安全,车未停稳,不能上下车,乘车时不要下位走动,不要将头和手或其它的身体部位伸出车外。过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要在马路上奔跑、游玩。骑单车上学的同学,要得到父母同意,并要小心骑车,不允许在公路上“飞车”。
3、行走安全。不允许在走廊追赶奔跑和拍球,上下楼时靠右走,不推不搡,防止互相踩踏挤压;不允许到任何建筑物的楼顶追逐玩耍,不攀爬任何楼梯栏杆,在教室、楼道等地,不要把身体探出栏杆外或窗外,做清洁卫生时,不要擦外墙的窗户;严禁高空抛物;下雨天地面湿滑,轻走慢行,防止摔倒。
4、运动安全。上体育课和开展体育活动时,要听从指挥,不做危险性游戏,要注意身体状况是否符合运动量的要求,做技巧性的动作时,要按照老师要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未经学校允许,不得在校内自行组织对抗性体育比赛。
5、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不得在校园内私接电源或使用电器,凡是发现在用电问题上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报告学校,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防火安全。在公共场所不玩火,爱护消防设施,发现任何火灾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老师,防止火灾的发生。
7、防盗安全。妥善保管自己的钱物,全班同学离开课室去上其他课或进行其它活动时,应锁好门窗,发现可疑人员进入学校,应及时报告老师。
8、人身安全。生病要及时报告老师,并到校医处诊治;严禁打架斗殴;校外遇到不法分子尾随或侵害时,要机智摆脱或呼救报警;晚上不要单独外出。
以上公约请遵照执行。
莲花中学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