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中学(北校区)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
管理办法
根据《福田区属公办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指导意见(试行)》,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对象主要是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和社会团体。
二、开放期间,社会公众应自觉遵守我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尊重我校保安及其他管理人员。
三、开放期间,社会公众应凭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自觉在学校门卫室登记后,从大门进入校园(谢绝从莲心路北门进入)。
四、开放期间,谢绝社会公众车辆进入校园。
五、开放期间,严禁霸占场馆,严禁寻衅滋事。在校锻炼时,请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
六、严禁社会公众利用学校体育场馆或学校其他场所从事商业活动、非法活动。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将该行为人驱逐;涉嫌违法犯罪的,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七、根据上级规定,符合以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拒绝该人员入校:
1. 不按要求登记身份信息的;
2. 不遵守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达三次的;
3. 曾出现故意毁坏学校设备、设施行为的;
4. 曾在学校实施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5. 醉酒等其他明显无法进行锻炼的。
八、具体场馆与开放时间:
1.开学期间:周一至周五,每天晚上19点至21点(仅开放羽毛球场)。
2.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同时开放羽毛球场、篮球场、足球场)。
3.寒暑假期间: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同时开放羽毛球场、篮球场、足球场)。
九、在以上任何时段内,如果遇到场地保养维护、各级各类考试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对外开放的,学校有权关闭体育场馆,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
十、咨询电话:0755—83329314
福田区莲花中学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