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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中学环保节能制度

2008-09-08  
莲花中学环保节能制度
 
一、         对学生进行不同形式的节水节电教育,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节电、节水宣传教育。
二、         树立节约意识,增强节水节电责任感。
三、         爱护学校的水、电设施,保证学校正常的水、电供给。
四、         教学楼内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
五、         管理人员每天要进行对水电运行情况的检查、巡视,发现浪费水电行为要及时制止。
六、         管理人员、维修员要经常检查楼内的水、电设施和水、电使用情况,发现设施损坏或浪费现象及时报学校维修。
七、         严禁私自接线装灯、安插座,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如需使用,应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才行。
八、         违反规定,造成水电浪费或发生事故者,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负责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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