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印章使用管理,保障用印安全、规范,现制定如下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印章包括我校印章、单位负责人印章和各科室印章等。
二、我校印章、单位负责人印章,由学校办公室统一保管,指定专人管理;各科室的印章由科室负责人保管,科室负责人外出期间由校长指定专人管理。
三、印章使用应遵循“领导签字,印章管理人员把关,专人使用,记录在案”的原则,不准任何人私用印章。
四、印章原则上应在办公室内使用,不得携带外出。特殊情况需要携带外出的,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确保印章使用安全。
五、印章使用程序:(1)用印前要仔细核对领导签字、成文日期、用印份数,做到用印有据,前后统一,事实相符。(2)用印要上不压正文,“骑年盖月”,印章清晰、端正。落款之页无正文的用印,必须注明“此页无正文”字样。(3)用印完毕,要及时填写印章使用情况登记簿,包括时间、内容、承办人,做到有据可查,责任分明。印章使用情况登记簿每学期办公室统一归档保存。(4)对需要存档的文件材料,在加盖印章后,留存1份,立卷归档。(5)对外介绍信加盖公章,事前编号,用后留底。
六、以学校名义行文或与其他单位联合行文,上报材料、报表,对外出具证明材料等,必须经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用印。
七、原则上不允许在空白证明、介绍信等凭证或信笺上加盖公章。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指定用途、规定有效期限,方可盖章,同时要登记备查。事毕,要向印章管理人员说明使用情况,并交回未用的空白凭证、信笺。
八、需要使用单位负责人印章的应经其审阅同意后方可用印。用印盖章生效日期为领导签发日期。
九、印章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本制度,严格用印把关,对不符合规定者,有权拒绝盖章。凡违反规定使用印章或管理印章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印章管理人、使用人的责任;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福田区莲花中学
2014年2月27日
附: